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彭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占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彭阳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着力提高检察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细落实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区、市、县党委全会精神贯穿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干警大会等多层级学习,党组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重大案件办理、干部任用等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视察。
坚定不移跟党走。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同党同心同德。坚定理想信念。安排“我来讲”“请进来讲”学习计划,全体干警轮流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邀请县委政研室、宣传部同志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专题授课;对“学习强国”等平台的学习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通报;引导干警通过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形成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坚持司法为民。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与“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四个以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业务工作融合开展,全体干警立足岗位职责对践行为民宗旨等问题做专题剖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措施立改立纠并长期坚持,在全面履职中坚守初心使命、做实政治责任。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落实情况2次;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讲2次,反邪教宣讲1次;全面整顿涉“三化”问题;彻底肃清涉周永康流毒影响;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使用“舆情秘书”动态监测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舆情,确保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多措并举抓落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登记填报记录42条,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力支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对加强从严治党等工作进行专题会商,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着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组织参观孟塬乡草滩村红军长征第十三大队宿营地旧址、彭阳梯田建设,鼓励干警发扬“彭阳精神”和“三苦”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全会决策部署,制定《立足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彭阳的实施意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
二、着力扛起检察使命担当,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为有效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快速办结涉疫案件1件1人,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履行党员义务,10名党员干警深入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共摸排7000余户,劝返2000余人次,捐款8000元,为抗击疫情尽责尽力。第一检察部和一名干警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战‘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对受理的2件35人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由院领导主办,如期完成检察环节“案件清结”;核查涉恶案件5件35人,涉及财产514万元,对未执行到位的411万元跟进监督,助力“黑财清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促进“行业清源”。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代表固原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办理的孙晋勇等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宁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办理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4件9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总结分析我县近五年金融犯罪原因特点,专题向县政府汇报,为行业治理提供参考。助推精准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全体干警深入联系村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派驻干部认真履职谋发展。一年来共向联系村和共建社区支持帮扶资金18.5万元,对10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积极参与污染防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建设先行区的总体要求落实到位,围绕生态彭阳“三河”流域“绿线、水线、风线”建设目标与发展布局,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让美丽新彭阳“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使群众幸福感更有保障。
三、着力彰显检察为民情怀,在促进社会和谐上用心用力
深入推进平安彭阳建设。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各类刑事案件142件202人,同比上年度分别下降25%、38%。严厉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失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2人,起诉47人,其中危险驾驶罪35人,占起诉人数比31%;严厉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人,起诉15人;严厉惩办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人,起诉29人;严厉打击邪教、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批捕11人,起诉34人,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均按期办理回复;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9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主题法治宣传20余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31份,宣告送达2件,建议对1名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有效促进监管单位完善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主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办案中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意见,与县有关部门和企业家代表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针对民营企业生产发展进行专题调研,依法提供平等司法保护。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13件;扎实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选派14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校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在县二中设立青少年成长驿站,用心用情关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县监察委、教体局等8家单位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保护合力。
四、着力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求准求精
做优刑事检察。依托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全面清查公安机关刑事积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常态化案件会商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3人,适用率82%,提出量刑建议121件,法院采纳率为85%;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7人、撤案3件15人,追捕3人、追诉漏犯2人,追加漏罪5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提出抗诉3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4人,其中以不构成犯罪不起诉3人。在不起诉案件中,以正当防卫不起诉1件1人,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办案中让天理、国法、人情兼顾,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法院采纳18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说服和引导申请人息诉服判,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召开听证会2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政府涉诉案件专项检查,审查近五年政府涉诉案件160余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和“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专项行动,巩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均得到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判决均予以支持。办理的“彭阳县自动售水机过度消耗水资源案”入选宁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县城居民小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彭阳经验”,县“四大机关”主要领导同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
五、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自身能力建设上从严从实
强化综合素能建设。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提升专业素质。分层分类开展专业技能全员轮训,干警参训200余人次;用好用活“检答网”,通过实战练兵培训、疑难案情研讨、庭审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发表理论调研文章8篇,锻造队伍过硬本领。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提升职业素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全院不同层级人员进行廉政谈话10次,及时了解干警在遵规守纪、规范办案、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和廉洁从检等方面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开展“一周一学一警示”活动,促进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正风,使队伍思想作风、执法作风、工作作风持续向好,以敬畏之心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突出办案责任,院领导办案195件,占案件办理总数的61%;检委会讨论案件53件,检察官直接决定案件数占比84%;不断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强化引导侦查,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3,系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低;严格落实以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质量数量等为重要内容的业绩考评办法,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发布监控专报12份,将存在问题通报到具体的案、事、人,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强化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各界人士100余人参加;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12件、庭审观摩5次;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9件;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84条、法律文书190份;律师阅卷19人次;通过彭阳检察“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对外发送微博2800条,微信1225篇,在各级媒体刊登宣传报道73篇,提高了检察工作知晓度。
各位代表,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了“自治区文明单位”复审复验,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这些工作成绩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团结奋斗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弱项和短板:一是面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求新考验,履行检察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依法治县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要求新机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的司法检察理念变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新期待,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差距,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严监督上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结合代表、委员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补齐补强。
2021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彭阳检察工作的思路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先行区建设为时代使命,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围绕彭阳“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县委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奋力谱写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彭阳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以更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实现先行区建设目标统一起来,与服务彭阳“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融合起来,切实把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严格抓实意识形态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以更强责任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指示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彭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深度参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八五”普法教育;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好“六建”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校园治理,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缝好小切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彭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大工作力度推进法律监督。秉持“求极致”精神,追求“更加精准、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机制优势,逐步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做强民事检察,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探索拓展案件范围,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推动解决县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更实创新举措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发挥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创新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改革的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司法为民改革答卷。
以更严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着力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指示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训词精神要求,切实整治顽瘴痼疾,提升能力素质,不断激励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点点滴滴的韧性、扎扎实实的作风、默默无闻的情怀、久久为功的担当履职尽责;在检察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精准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落实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不断推动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不断锤炼过硬检察队伍,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